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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的人员可否申请公职律师?

来源:省司法厅 时间:2013-09-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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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申领公职律师证人员必须系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现职公务员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现职工作人员,上述"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系指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据此,事业编制人员如果能提供其系县(区)级以上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现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同时符合《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申领公职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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