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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公职律师提交材料中“现职工作人员的具体概念”问题?

来源:省司法厅 时间:2013-09-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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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申领公职律师证人员必须系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现职公务员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上述"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系指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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