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入学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若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就可以报考。“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4年应届毕业。在部队院校就读以及在港澳台和国外院校就读尚未毕业的考生不适用该政策。此外,还需出具两个证明,即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校出具的有关您延长学籍的证明,并说明延长学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