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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何时报到?

来源:城厢区司法局 时间:2023-12-1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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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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