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易地扶贫搬迁结存中央预算内
投资资金的报告
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
现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剂使用易地扶贫搬迁结存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0〕4号)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剂使用易地扶贫搬迁结存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通知》(莆发改〔2020〕20号)文件精神,同意将易地扶贫搬迁结存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2.4万元,用于城厢区华亭镇五云农民激情广场休闲步道景观工程建设。
华亭镇五云村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调剂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或闲置浪费,不得作为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本金或运营资金、长期贴息贷款的还贷资金,不得用于安置点和安置住房项目征地拆迁、占地补偿、“三通一平”等方面开支,不得以现金或转变为物品物资等方式直接发放给搬迁群众。
附件: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结存投资资金补助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