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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
收费标准文件的函
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0〕5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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