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che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6825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厢公安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5份,全文电子率100%。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共公开文件5份,历年累计373份,100%全文电子化,类别包括队伍建设、建设管理、行政服务、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等信息,在城厢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全面梳理分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清单推进减权放权。目前,分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211项,已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并逐一明确网上办事星级;着力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已减少3个事项;开展双随机抽查23次,检查企业数65家,共发现110个问题,均完成整改并公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二是梳理规范性文件。组织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根据法制部门梳理情况,未有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三是扎实开展政策解读。副区长、公安局长林福全先后在全区道安迎检冲刺暨第四季度道安办主任工作会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等会议,深入解读公安相关政策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城厢公安”上推出政策解读类推文15篇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各类稿件320余篇。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开展民意征集,共回应市人大建议1件,协办区政协提案2件,区人大提案2件,答复12345热线3276件;聘请10名廉政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18条;在万达广场开展“一心为民110,砥砺奋进新征程”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法律宣传、警民互动等形式,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在各级媒体上刊发稿件1319篇条,成功处置涉警舆情34起,发布警情通报6条,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分局未收到书面或以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行政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能够予以公开的警务信息,按照规范程序予以公开,我局编制了《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和签批制度,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季度统计和年度报告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切合群众需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档案局进行公开,将所有公开上网文件送达区档案局供群众查阅,方便群众查看信息;在各窗口单位、派出所警务公开栏,公布各类警务信息、办事服务指南等资料,方便群众办事;开展全警进村入户大走访,通过警民恳谈会、入户走访、网格化管理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成效、便民利民政策,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回答、反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依照政务及政府信息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接区里要求,按照部署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学习,提升能力和水平,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公安决策部署、预警防范提示、便民利民措施等信息,满足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3

行政强制

4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内容较为单一。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待和信息需求越来越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公开内容偏于单一,公开形式较为普遍,创新举措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业务亟须提升。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参与培训的次数不多,对于政务公开新要求了解掌握不够,需要持续推动人员岗位培训,吃透要求,对齐标准,提升能力和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形式内容。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城厢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拓展公开内容,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打击犯罪行为、维护治安稳定、公安先进事迹、服务百姓民生的措施和成效,展现公安正能量,拉近警民感情。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培训,加强业务沟通交流,确保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推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城厢公安分局执行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要求,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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