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207-2500-2021-00001
- 发文机关: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1-01-05
- 发文字号: 莆城市监〔2021〕1号
- 标 题: 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发展职教集聚人才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基层所,各股室:
按照《莆田市发展职教集聚人才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为落实我局相关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落实发展职教集聚人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发展职教集聚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区局成立落实发展职教集聚人才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每年按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当前还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销售单位及供校食品企业监管,为职业学校师生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食品股、各基层所)
2.加强校园及周边药品安全监管。结合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对医用口罩、医用消毒用品等药械产品要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品股、各基层所)
3.加强校园及周边商品监管。要严厉打击学校周边无照经营和经营者掺杂售假、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对于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学生用品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玩具、游戏产品等违法行为线索和涉嫌广告导向问题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要即时移交市局综合执法支队,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杜绝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产品销售。(市场股、商广股、各基层所)
4.支持毕业学生创业。企业注册登记窗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职业学校毕业学生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学生积极创业;要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职业学校毕业学生办理注册工商登记及许可证。(注册股、各基层所)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基层所每年12月底前对口向机关股室报送辖区职业学校及周边相关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应具体至检查家数、发现问题家数、督促整改家数、移送案件线索情况、落实优惠政策办理登记数量等。各股室负责收集汇总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材料,报食品股汇总,以统一报送区教育督导委迎接考评。
附件: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发展职教集聚人才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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