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207-2500-2021-00007
  • 发文机关: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1-04-12
  • 发文字号: 莆城市监〔2021〕27号
  • 标    题: 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厢区商品条码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厢区商品条码专项检查的通知
莆城市监〔2021〕27号
时间:2021-04-12 16:21

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厢区商品

条码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条码管理,规范商品条码使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商品条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系统成员单位。

二、检查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

三、检查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四、检查内容:商品条码的设计、印刷是否规范;是否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是否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是否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是否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

五、检查人员:标准计量股1名,市场监督所1名。

六、工作分工:

1、标准计量股负责完善城厢区商品条码成员单位名录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标准计量股随机抽取1名,检查对象属地市场监督所随机抽取1名,按镇街组成相应的检查组。各检查组负责做好检查记录、现场拍照等工作,并做好检查问题的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标准计量股要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制定好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商品条码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作,确保专项检查有序开展。

2.严格查处。发现违法线索的,按照《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莆市监执监〔2019〕351号)文件要求,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3.加强宣传。各单位加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监管与服务并重,指导检查对象规范应用商品条码。

4.注重提升。标准计量股要认真做好检查后续处置工作,将相关检查材料整理归档,及时做好专项工作的总结提升。

 

附件:1.商品条码检查表

      2.2021年城厢区商品条码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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