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市监〔2021〕67号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处
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莆城查无证照办〔2021〕2号)要求,切实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重点打击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破坏公共资源、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规范市场主体亮证亮照。
二、整治内容
涉及食品药品、餐饮服务、医疗器械、工业产品生产等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监管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其它属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及已取得前置许可尚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校园周边、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周边区域。
(二)重点行业
1.涉及人身健康的相关行业,具体为餐饮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业。
2.涉及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具体为烟花爆竹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动车销售、机动车生产(销售)、货车改装等行业。
3.涉及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行业,具体为黑加油站点、洗车等行业。
4.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相关行业:教育培训、烟草制品、出版物、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业。
5.破坏公共资源的相关行业:非法盗采海砂、经营性停车场等行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
各所、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区局的方案部署要求,结合辖区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行业、相关区域,认真梳理本辖区、本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的重难点和淤点堵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
(二)查处整治阶段(8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所、各相关股室要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同校外培训机构、“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打击盗采海砂、道路交通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抓好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要通过投诉举报、城厢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推送、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线索排查,按照疏堵结合和审慎监管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无证无照经营分类处置。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查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优化服务,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使其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各所、各相关股室要对已查处的无证无照场所进行复查,防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要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到无证无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进一步提高无照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厘清工作职责。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国发〔2021〕7号《通知》,要求严格履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办法》、《通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对不需要许可的无照经营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无证经营按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特别法)进行查处;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特别法)进行查处。
(二)协作配合,共聚监管合力。网信股、食品股、药化股、注册股、特安股等业务股室依职责加强对基层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业务指导;各基层所要加强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办案单位依法查处,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监管部门。
(三)疏堵结合,构建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要推动豁免登记,坚持“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对便利性、谋生性经营实施豁免登记,指定所辖区域内免于许可的场所和时间,出台无须行政许可即可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早市、夜市、周末集市或者季节性市场的具体措施;制定个人利用自身技能在居民小区或者其他人口密集区域的固定场所,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行政许可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劳务服务的政策。要主动对接全区城乡综合执法和服务治理网格化工作要求,利用已投入运行的全区网格化服务治理大平台,加强与区网格中心、各网格站的协调配合,发挥网格员队伍的“信息员”和“宣传员”作用,推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