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市监〔2024〕7号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
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
现将《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莆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创卫办[2023]1号)要求和城厢区创卫办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相关工作和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通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促进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助力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促进全市、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附件1)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全市安排,我区创建区域为龙桥街道、凤凰山街道、霞林街道,力争在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验收考评工作。
三、工作内容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容具体分为七大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及区创卫办制定的工作方案,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的检查指标共4大项26小项,根据任务分解区局制定了《莆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线上考评指标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任务细化分解表》(附件2)、《莆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考评指标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任务细化分解表》(附件3)。各市场监管所均需全面落实,任务细化分解表中不再列出。考评验收分为3部分合计1000分,其中线上评估(总分300分,涉及我局6分)、现场评估(600分,涉及我局81分)、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100分,由国家考评组委托调查),现场评估达到45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800分以上才能通过验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各市场监管所、各业务股室要按照全市、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目标任务,健全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梳理问题,建立台账,找出差距,确定重点,制订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各市场监管所、各业务股室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任务分解表,通过自查、督查、模拟检查,发现问题,一一对应,逐条反馈,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具体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第三阶段:全面迎检阶段(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2024年9月前莆田市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各单位认真收集归类、整理、装订好相关的各类文字、影像、图片等资料,积极准备迎检,全面做好省级评估准备,迎接省里初评。
第四阶段:巩固验收阶段(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根据省级初评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制定巩固、提高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管理、全员发动参与的基础上加强薄弱环节整治,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做好2025年4月后全国爱卫会组织的现场评估和暗访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业务股室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真正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局成立1个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附件4)和对应3个所的挂钩督导小组(附件5),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工作合力。食品股要加强与区创卫办的沟通联系,各业务股室要分别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的联系沟通,加强对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各市场监管所要统筹安排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分类梳理工作任务,结合当前正开展的“党建引领 食安有我”专项工作,做到创卫工作与食安创城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落实任务。为确保创建工作时序进度和工作质量,各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逐项落实责任,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到目标、人员、时限、措施四落实,跟踪问效,实时调度,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巩固整改务求达标。同时,要合理安排相应经费,依据职责完善各项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机关内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和除“四害”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本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要结合创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区局创卫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阶段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贻误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含卫生城镇)
2.莆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线上考评指标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任务细化分解表
3.莆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考评指标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任务细化分解表
4.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5.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卫挂钩督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