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207-1200-2020-00059
- 发文机关: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7-24
- 发文字号: 莆城市监〔2020〕58号
- 标 题: 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厢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与市场监管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有 效 性: 有效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政〔2020〕46号)文件精神,由我局牵头制定《城厢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与市场监管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城厢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与市场监管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城厢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莆城政〔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压缩企业开办与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践行“马上就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最多跑一趟”,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便利高效的投资环境
1.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统一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受理窗口对外运作,整合登记注册、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预约、医社保信息采集等事项,推行“一窗受理、一事联办”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最多跑一趟”。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企业办事流程,缩短企业办理时间,整体提升全区企业开办便利度。2020年底,全区实现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2个(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时限压缩至2天。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2.开发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市数字办推进莆田市商事主体登记“一网通”受理审批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申请人通过该平台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并在设立登记通过审批后,同时提交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预约、医社保信息采集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刻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预约、医社保信息采集“并联办理”。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数字办)
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3.落实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企业开办“1+X”套餐,即1-基础性业务,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X-选择性业务,包含有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预约、医社保信息采集,领取公章、发票等相关证照材料。企业开办时可自行选择对应的套餐服务,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即可一次性获取企业开办所需相关证照材料,实现“一次采集、一套材料、集中出证”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4.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对纳入整合的事项,将申请人依次向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向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数字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5.加强窗口人员指导培训。按照线上线下“同质同标”的要求,加强对窗口业务人员企业开办相关知识指导和培训,定期对窗口前台业务人员进行企业登记业务培训,帮助一线人员全面掌握新流程、新方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6.持续提高公章制作效率。按照省公安厅和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新核发、新许可的公章刻制企业目录公布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7.优化企业申领发票程序。积极落地简化管理和便利化办税服务措施,实现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落实增值税发票核定即时办结,立即领票,发票核定调整全程网上办,企业开票“无时差”。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1个工作日内即可一次性快捷办理企业开办环节含发票申领在内的所有涉税事项。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二)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8.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督促落实“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组织”的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积极牵头发起跨部门联合抽查,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持续提升跨部门联合抽查及本部门定向抽查效率和效能,要加强重点领域、投诉举报频发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在2020 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进行检查、考核。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各双随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以公示促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督促各部门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运用,形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向全社会公开公示,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各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
10.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一是政策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持续强化专利激励政策,对授权专利予以资助;倾斜扶持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提升发明专利授权量。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LED显示屏、短信宣传等形式,提升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及保护意识。三是持续上门服务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走访工作,指导企业商标专利布局,促进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等优势产业企业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提升产业发明专利申请量。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11.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监管。结合专项监管、双随机抽查等方式,排查监管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推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衔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本地人均知识产权起诉案件量。三是强化非诉纠纷解决机构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城厢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室,依法开展辖区内的专利纠纷调解工作,增加非诉讼案件比例,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文旅局
12.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一是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积极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省科技奖、专利奖,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营收规模。二是推进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区金融办要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政策引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纳入工作计划,提升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三是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与商业银行对接,推动企业专利产业化运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各商业银行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协同落实好工作措施。要把优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借力借势破解工作瓶颈,共同提升我区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强化保障,提升效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所涉及软硬件条件和窗口人员的承载能力,及时增加或更新设备,提高后台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选强配足窗口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办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同和参与,打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名片,营造共同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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