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03-1600-2020-00005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0-04-01
  • 发文字号: 莆城工信〔2020〕35号
  • 标    题: 莆田市城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城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莆城工信〔2020〕35号
时间:2020-04-01 09:57

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全力做

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全区

经济平稳运行。为有效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根据我区《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补充措施的通知》、《关于科学应对疫情有效支持重点项目及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十三条措施》、《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复产达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将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物资生产企业用工补助(防护服生产企业)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于2月16日前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工业企业车间用工人数达50人(少于100人)的,区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车间用工人数达100人(少于200人)的,区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5万元;车间用工人数达2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于2月20日前车间用工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区级财政在前期奖励的基础上再予以5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支持涉及疫情防控生产防护服企业申请表(附件1);

(2)2020年2月份在生产车间一线工作的工人花名册、工人工作安排表、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结算单)、工人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

(3)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声明。

、支持企业稳岗补贴项目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1.政策所指对象为纳入我区规上统计企业的工业企业;

2.对2月25日前员工到岗率达60%的,按本省籍员工每人200元补贴、外省籍员工每人400元补贴;员工到岗率达70%的,按本省籍员工每人300元补贴、外省籍员工每人500元补贴; 员工到岗率达80%的,按本省籍员工每人400元补贴、外省籍员工每人700元补贴。以上补贴人数以2019年12月份企业员工(银行代发工资)花名册人数为基数(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已享受区级用工奖励的人数予以扣减)。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支持企业稳岗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输出的2020年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

3.2019年12月份《员工工资花名册》(分本省、外省)(经单位审批流程批准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请添加备注2列(a)员工户籍类别(填写:本省或外省)、(b)员工身份证号;

4.2020年2月份《员工工资花名册》(分本省、外省)(经单位审批流程批准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请添加备注2列:员工户籍类别(填写:本省或外省)和员工身份证号;

5.员工在岗证明材料:

1)银行代发的企业,提供2019年12月份银行对账单(代发工资户)和2020年2月份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账单;2)个人账户代发工资的企业,提供个人账户2019年12月份和2020年2月份发放流水和个人账户身份证明;3)现金形式发放的企业,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6.申报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产达产奖励项目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规上制造业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鞋业企业3万);超1亿元以上,奖励3万(鞋业5万);超3亿元以上,奖励5万(鞋业8万);超5亿元以上,奖励10万。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支持复产达产项目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输出的2020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

3.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疫情物资生产企业流水线改造生产口罩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于2月15日前通过技改用于生产口罩流水线的企业,给予每条生产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企业流水线改造生产口罩补助申请表(附件4);

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购置设备奖补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于2月15日前完成新购置口罩生产线设备合同并于3月15日前投产,市、区两级财政合计按合同实际支付额的60%予以补助。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购置设备补助申请表(附件5);

2)2月15日前签订的购买设备合同以及2月15日前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

3)购买设备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汇总表;

4)口罩生产企业报备确认表(附件6);

5)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车间改造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鼓励企业改造洁净车间生产医用防疫物资,经市场监督部门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经财审后的车间改造总造价的20%予以补助。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车间改造补助申请表(附件7);

(2)改造车间合同、第三方认证报告;

(3)车间改造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及发票汇总表;

(4)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原辅材料采购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纳入区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口罩、防护服)生产的企业,采购熔喷布、无纺布原辅材料按进货发票金额的20%予以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月29日。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疫情防控生产企业补助申请表(附件8);

2)购买相关原辅材料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及发票汇总表;

3)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票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月29日。

、员工返岗集中隔离酒店住宿费用的补贴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辖区内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预案,预先设置集中隔离场所,对厂区隔离规模不足利用酒店按要求进行单独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区级财政按照隔离期间住宿费用的20%予以补助。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隔离酒店住宿发票。

(3)隔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与隔离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填写隔离酒店住宿费用补贴申报表(附件9),向企业所在地工业园区或镇(街道)申报,经企业所在地工业园区或镇(街道)核实、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0)后,连同附件9一并上报区工信局。

2.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各镇(街道)、园区上报的隔离情况汇总后,于疫情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补贴标准下达补贴资金。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专职(兼职)医务专管员岗位补贴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疫情防控期间各规上工业企业要配备专职(兼职)医务专管员,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及员工健康管理工作。2月底前配备到位且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3000元。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城厢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专职(兼职)医务专管员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1);

2)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务专管员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复印件;

(4)企业与医务专管员服务协议书。

、企业用电奖励项目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申报条件。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1)3月1日-3月15日期间总用电量超过2019年同期总用电量的80%,每千瓦时0.03元补助;超过90%的,每千瓦时0.05元补助;

2)3月16日-3月20日期间总用电量超过2019年同期总用电量的80%,每千瓦时0.03元补助;超过90%的,每千瓦时0.05元补助;

3)3月21日-3月31日期间总用电量超过2019年同期总用电量的80%,每千瓦时0.03元补助;超过90%的,每千瓦时0.05元补助;

4)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金额小于1000元的不予安排)。

(二)申报流程

1.各镇(街)、园区要尽快做好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户号收集和核实工作,汇总用电户号(附件12),并于4月10日前盖章上报区工信局,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2.区工信局会同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核实3月份各时间段用电后,根据补助标准,下达奖励资金。

十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供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成册材料加盖骑缝章),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13)。

2、申报企业所属华林经济开发区管辖,须将材料报送至华林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信局窗口受理;其他镇街及太湖园区所属企业将材料送至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受理。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8日前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华林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

2.窗口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信局对应股室审核。

3.工信局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审核,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

、其他要求

各企业要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一)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荔城中大道1998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杨黎强:13808598060

(二)华林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腾达街753号(原莆田市清华园电器发展有限公司内)。

薛兆辉:15305941528

(三)第一项目

投资股:张秋兰;电话:2501002;邮箱:ptcxjm@sina.com

)第三、十

运行股:黄兴; 电话:2501006;邮箱:ptcxjm@sina.com

)第

投资股:魏漳园;电话:2501002;邮箱:ptcxjm@sina.com

)第

产业股:许锦梁;电话:2501005;邮箱:ptcxjm@sina.com

 

附件:1.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防护服企业用工奖补申请表

     2.2020年城厢区支持企业稳岗补贴项目申请表

     3.2020年城厢区支持复产达产项目申请表

4.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企业流水线改造生产口罩补助申请表

5. 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购置设备补助申请表

6.口罩生产企业报备确认表

7.2020年城厢区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车间改造补助申请表

 8.2020年城厢区疫情防控生产企业原材料补助申请表

     9.2020年城厢区工业企业员工返岗集中隔离酒店住宿费用补贴申报表

     10.2020年城厢区工业企业员工返岗集中隔离酒店住宿费用补贴申报汇总表

     11.2020年城厢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专职(兼职)医务专管员岗位补贴申请表

     12.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用电户号汇总表

     13.企业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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