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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民救明电〔2020〕5号 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关于莆田市城厢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临时救助相关办法。
一、救助对象
在我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家庭。
二、救助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认定为突发重大疾病,按照直接受理申请、直接审批、先行救助、补办手续的程序,为患者提供急难型临时救助。
原则上,每户肺炎确诊患者家庭给予5000元的急难型救助;对严重困难、花费较大的,按照《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莆城民〔2019〕115号)文件执行,按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
急难型救助后,根据救助对象情况可适时转为成支出型救助。必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确保应救尽救。
三、救助相关流程
在疫情防控期间,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及时提供新增肺炎确诊名单等信息给区民政局(附件1:《城厢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家庭临时救助审批表》),由区民政局直接审批、先行救助。待疫情缓解后再由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提供肺炎患者确诊证明,各镇街民政办补办(附件2:《城厢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相关手续。急难型救助对象执行紧急程序时可不将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结果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四、临时救助的救助方式
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
五、其他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落实主体责任,要严密掌握各方面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临时救助工作有效开展。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各单位报送文件资料要注意信息保密,严禁外泄,保护当事人隐私。在疫情防控期间,城厢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家庭相关信息不公开、公示。
附件:1、城厢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家庭临时救助审批表
2、城厢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6日
附件1
城厢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患者家庭临时救助审批表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所属镇(街)
所属村(社区)
患者姓名(户主)
身份证号码
农商行卡号
联系电话
患者确诊直系家庭成员
备注
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城厢区民政局:
附件2
城厢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住址
镇(街) 村(居) 组 号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元)
产权住房情况
是否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住房:
是 □ 否 □
困难
类型
因灾 □ 意外事故 □ 疾病 □
教育 □ 其他 □
家庭
类别
特困人员□ 低保□ 孤儿□ 建档立卡户□ 其它困难对象□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
与申请人关系
账 号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与申请人
关系
从事职业
健康 状况
婚姻状况
月收入(元)
申请人
申请理由
本人(家庭)因 造成基本生活临时出现较大困难、现特申请临时救助。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镇、村调查意见
经入户调查,申请人家庭情况: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予以受理。
村(居)调查人签名: 村居主任(干部)签名
村(居)包片干部签名: 村(居)包片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镇(街)审核(批)意见
①经审查,该家庭符合 □ 急难型救助 □ 支出型救助,同意给予临时救助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②经审核,该家庭符合 □ 急难型救助 £ 支出型救助,同意上报县级民政局审批(镇级曾于 年 月 日给予临时救助 元);建议拟救助 元。
民政部门负责人: 镇(街道)负责人: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区民政局审批意见
该家庭符合 □ 急难型救助 □ 支出型救助,经 年 月 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临时救助 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经办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材料提供要求:1、申请表一式2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2、申请人银行卡号或存折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非本区户籍人员应提供我区居住证(含港澳台居住证)或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4、收入证明;5、根据所遭遇的不同困难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火灾、车祸、死亡的相关材料、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费用结算表、录取通知书、在学证明等及已获得的保险、理赔、补偿、受助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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