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民政)办:
为做好我区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工作,根据《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17]25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资金19.55万元(详见附件1)。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资金19.55万元,由市本级列支,从区级金库直拨各乡镇(街道)财政专户。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资金请列入第2120802项“土地开发支出”科目。
附件1: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1:
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维护资金分配表
乡镇(街道)
A类避灾点
B 类
避灾点
C类避灾点
个数小计
金额
(万元)
其中
土地基金(万元)
支出科目
龙办
5
3
11
17000
17000(其中太平社区除了A类补助2000,另加2500元用于太平社区避灾点提升建设工程)
第2120802项“土地开发支出”科目
霞办
7(两个区级)
4
15
20000
凤办
6(一个区级)
2
16000
灵川镇
9
19
25500
东海镇
8
16
22500
华亭镇
18
13
14
45
56000
常太镇
30
38500
合计
66
41
40
147
199500
备注:1、以上各乡镇避灾点个数由区政府文件为准;2、对A类避灾点每个予以2000元,B类避灾点每个予以1000元,C类避灾点予以500元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