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9〕1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养老〔2019〕45号)、《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莆委〔2019〕2号)和《莆田市2019年省、市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莆民电〔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莆田市城厢区2019年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5日
莆田市城厢区2019年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落地,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继续加大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力度,现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并将2019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健康与养老工程重大项目等纳入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养老服务工程包统计,全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695万元。具体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任务为:常太镇175万元,华亭镇805万元,灵川镇370万元,东海镇35万元,凤凰山街道35万元,霞林街道35万元,城厢区24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详见附件1)。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1个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照料中心建筑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床位设置不少于15张。灵川镇民政部门要按照《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精神,指导业主单位有效推进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力争符合三星级及以上评定标准。属于现有房屋改扩建的,项目应于本年度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次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属于新建的,项目应于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次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完成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13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每个农村幸福院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床位(躺椅)设置不少于3张。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通知》(闽民福〔2014〕176号)精神,指导新建的农村幸福院符合“六有”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地区争取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福〔2017〕103号),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建设一批符合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院年度建设任务为全面完成建设并争取投入使用,当年度无法投入使用的次年6月底前应投入使用。
(三)完成年度投资额指标的其他工程包项目建设。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各地2019年投资额任务指标,策划和生成一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等其他工程包项目,推进工程包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全年投资额任务指标。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严把审核关,尽快确定具体项目名单,年内无法完工的项目不宜列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负责人,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
(二)项目推进阶段(2019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倒排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跟踪和调度推进项目实施,针对项目实施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因包施策、分类施法,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1.实现全面动工。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通过加快督促和指导的方式,力争2019年6月底前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养老投资工程包项目全面完成选址、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开工率100%。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2019年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中涉及的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项目具体名单正式盖章备案至市民政局。
2.下拨补助资金。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在做好资金下拨到业主单位的基础上,要于2019年7月底前将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养老投资工程包项目补助资金下拨至具体项目使用单位,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等支出。
3.完成年度任务。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抓好投资工程包建设进度,及时跟踪和调度推进项目实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指导,与项目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了解困难,掌握实情,摸清情况,对影响和制约项目进展的主要问题找准原因,着力解决,确保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投资工程包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实地开展验收。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内2019年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工程包项目开展实地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
2.形成纸质台账。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对2019年省、市、区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整理、汇总、梳理,完善工作台账,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养老服务项目是我区“补短板、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各镇(街道)民政部门不仅要负责指导项目规划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还要注重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实施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二)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各类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提高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要充分利用今年“9.8”养老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和推介对接力度,推动养老服务工程包落地实施。
(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区局将对养老项目建设推动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养老项目建设推动缓慢的地区进行点名批评。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区,在安排下一年度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健全完善项目推进工作台账,落实主办责任制对养老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项目内容和进度,并于每月19日前将工程包进展情况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联系人:邓涛;电话:8981302。
附件:1.2019年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及投资
任务分解表
2.2019年养老投资工程包项目进度表(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