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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福〔2017〕103号)、《莆田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0〕39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莆民明电〔2020〕12号)、《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星级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的通知》(莆财社〔2020〕205号)等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市级运营补助资金共计2.32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莆田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莆政办[2020〕39号)精神,对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每届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在享受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年每档增加2万、1万予以运营补助,其中五星、四星增加补助所需经费从市福彩公益金中列支。
二、此次下达2020年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市级运营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请尽快落实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将市级补助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2020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附件1.2020年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市级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2020年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市级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项目
序号
镇(街道)
项目名称
星级
2020年运营月数
补助标准(万元)
本次下达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2020年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市级补助资金
1
华亭镇
华亭镇园头村幸福院
四星
7
0.58
4个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共运营28个月。
2
华亭镇圳头村幸福院
3
灵川镇
灵川镇太湖村幸福院
4
霞林街道
霞林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合计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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