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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和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9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20万元现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二、加强资金监管。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城厢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莆城农扶〔2017〕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完成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财政监管编码:CZJG012012012),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审核。
三、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本次下达资金补助的项目,灵川镇应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同时,要加强公告公示,根据《莆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扶办〔2018〕82号)精神,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附件: 1.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任务清单
2.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
灵川镇
用于安排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径里村
附件2
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捆绑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灵川镇径里村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20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标
1.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2.持续推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出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项目数
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
20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到位率
资金拨付进度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95%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注:指标解释是对绩效目标三级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包括计算方法、评分标准、指标出处、具体内容、上年度数值等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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