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人民政府、灵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厢区2020年提升脱贫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办发电[2020]14号)文件精神,对医疗自费费用超过200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区级财政每人给予50%补助。现预下达华亭镇健康扶贫资金2.4万元,灵川镇4.8万元。请华亭镇与灵川镇精心组织排查,优先补助给前三季度医疗自费费用较高的贫困户对象,其他符合补助对象待财政资金预算下达后拨付。
请华亭镇、灵川镇组织镇、村干部入户核实,全面查清符合补助对象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补助对象要经村评议、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华亭镇、灵川镇要严格按照《城厢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莆城农扶[2019]189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转款专用。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 莆田市城厢区卫健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莆田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