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20-1000-2020-00059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0-11-05
  • 发文字号: 莆城扶办〔2020〕34号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1-0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莆城扶办〔2020〕34号
时间:2020-11-05 08:4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厢区2020年提升脱贫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办发电〔2020〕14号)精神,攻克脱贫攻坚的最后堡垒,提升脱贫质量,加大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各镇街前期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1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确保2020年12月15日前项目资金全部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该资金着重用于扶持贫困村、老区村、边远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非贫困村内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不予补助。

二、补助原则

坚持贫困村、老区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优先的原则。项目需经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建立项目工作台账,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城厢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城财〔2019〕189号)、《城厢区关于切实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城财〔2020〕97号)文件要求,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本次下达补助的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同时,要加强公告公示,根据《莆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扶办〔2018〕82号)精神,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附件: 1.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镇(街道)

行政村类别

补助金额

支出期限

华亭镇

贫困村、老区村

255

2020年12月15日前

常太镇

贫困村、老区村

320

2020年12月15日前

灵川镇

贫困村、老区村

447

2020年12月15日前

东海镇

贫困村、老区村

90

2020年12月15日前

合计

 

1112

 

 

 


附件2

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指标1:帮助贫困村、老区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华亭镇

贫困村、老区村内项目建设

及时补助到项目,年内全部使用支出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常太镇

贫困村、老区村内项目建设

及时补助到项目,年内全部使用支出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灵川镇

贫困村、老区村内项目建设

及时补助到项目,年内全部使用支出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东海镇

贫困村、老区村内项目建设

及时补助到项目,年内全部使用支出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抄送:区财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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