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20-1000-2020-00072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0-12-22
  • 发文字号: 莆城扶办〔2020〕39号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2-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莆城扶办〔2020〕39号
时间:2020-12-22 09:51

 

 

灵川镇、东海镇人民政府: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7号)精神,省里下达我区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万元,现结合各镇(街道)申报情况,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灵川镇、东海镇要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支持产业就业扶贫、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六个方面:

(一)重点用于支持产业扶贫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2.扶持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元,且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按照职业农民培训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规定额度贷款(20万元以内)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重点用于支持就业扶贫。鼓励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支持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稳岗就业,每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半年以上给予补助5000元。

(三)用于支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用于支持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集体经济薄弱的少数民族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财收入。按照“县级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的办法,由县级统筹实施,贫困村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档补助,民族村每个补助20万元。

(四)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重点支持今年因灾受损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村补助20万元。

(五)用于支持扶贫改革创新。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率先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帮扶机制,实施扶贫改革试点示范项目。

(六)用于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稳岗就业。重点支持宁夏来闽务工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13500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灵川镇、东海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抓紧研究分配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并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区级将适时组织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资金绩效考核、下年度资金分配相挂钩。

强化资金监管

灵川镇、东海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完善资金使用方式,加强风险防控,切实纠正简单发钱发物的做法。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要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同时,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有关规定,灵川镇、东海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区财政局报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城厢区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城厢区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城厢区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镇(街道)

金额

东海镇

14

灵川镇

13

备注:截止2020年12月22日各镇街没有主动申报,经研究,资金依据各镇街贫困家庭产业发展下达。

 

 

 

 

 

 

 

 

 

 

 

 

 

 

附件2

 

城厢区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补助区域

城厢区

资金情况

资金总额

(万元)

27

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就业扶贫、提高贫困村和集体经济薄弱的少数民族村集体收入、灾后恢复重建和扶贫农改革创新等方面。通过加强扶贫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扶贫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各镇

(街道)

区域目标值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支持就业扶贫

每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给予补助

各镇(街道)

5000/人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

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

各镇(街道)

1万元

扶持新型经营
主体带贫减贫

扶持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

各镇(街道)

10户/60%

质量指标

贫困村村级
集体收入

扶持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贫困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各镇(街道)

≧10万元

人均纯收入
增长幅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0年度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各镇(街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2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