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20-1000-2025-00024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7
  • 发文字号: 莆城委农办〔2025〕15号
  • 标    题: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4-07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莆城委农办〔2025〕15号
时间:2025-04-07 08:59

华亭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20万元、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经华亭镇申请并研究决定,现印发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请华亭镇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原则

  (一)2025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资金20万元。省里下达我区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资金)20万元(财政监管编码CZJG012012012),支持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村所在村华亭镇后塘村水对自然村段村道扩宽工程(详见附件1)。

  请华亭镇督促所属的项目建设村依法依规修建项目,确保避免占用耕地、生态林等,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土地、林地、耕地等产权、使用权清晰,没有纠纷、违法,并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修建任务。

  (二)支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安排区委组织部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

  本次补助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同时,要加强公告公示,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乡振对口函〔2024〕330号)、《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城厢区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4个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确保12月10日前资金全部使用支出。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督。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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