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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我区农业领域事中事后的监管,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22〕36)号文件要求,我局分类制定了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2年列入全区农业领域双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兽药监督检查、农药监督检查、肥料监督检查、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督检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等共计12项,未列入本年度双随机抽查项目的届时结合莆田实际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依法开展监管。各牵头人要切实负起牵头发起和组织实施责任,将年度计划录入农业云131平台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以下简称随机抽查系统),完成好各抽查项目设定的抽查具体细化任务。
二、动态更新“两库”
各牵头人要根据检查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随机抽查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同时局法制办要及时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
三、重点领域的重点抽查
要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突出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畜禽屠宰场等重点对象,加大抽检频次,强化行业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办协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涉及行政处罚、被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及举报反映的监管主体纳入必抽查名单,提高监管精准性。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营商环境考评“市场监管”指标的重要内容,相关指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评系统在线监测并排名。要按照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和办法,充分运用省厅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做好抽查工作。要实现有市场主体的县区全覆盖和减轻企业负担的有机统一,确保有相应市场主体的县区全部抽查到,同时对涉及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检查事项要整合同步抽查,避免多头抽查增加市场主体负担。要统筹落实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厅制定的2022年度涉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各牵头人要融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落实抓好。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抽查结果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用中国(福建莆田)、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本系统要求3个工作日内上传)、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局双随机联络人要及时汇总双随机材料并上报至区双随机办,及时导出农业云131系统检查结果并在国家信用平台进行公示。要依法规范,对抽查发现问题的进行查处,对抽查中发现需要执法部门介入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至相关执法单位。
附件.1.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2.兽药使用环节双随机监督抽查表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环节双随机抽查记录表
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记录表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表
6.生猪屠宰活动检查记录表
7.动物防疫(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检查记录表
8.动物防疫(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检查记录表
9.动物防疫(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检查记录表
10.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场所)检查记录表
11.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督检查表
12.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表
1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双随机监督检查记录表
14.农药生产双随机监督抽查记录表
15.农药经营双随机监督抽查记录表
16.农药使用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查记录表
17.肥料生产双随机监督抽查记录表
18.肥料经营双随机监督抽查记录表
1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20.农业机械安全双随机监督抽查记录表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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