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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抓好本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使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优先享受惠农政策,为我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我区农业系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如下: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本部门的计生工作,积极发挥本部门的优势。在农业科技、农业项目扶持等各种农村优惠政策,优先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组织技术人员挂钩农村计生困难户,进村入户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
二、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和帮助农村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要优先安排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其发展生产的能力,如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植农村科技示范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五新”实用技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等,并尽可能在资金、项目、技术、服务等方面对计生户予以倾斜,提供优惠政策,给予计生户更多帮助,使计生户获益更多,计生工作更有成效。
三、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的计生户优先上报,在政策、物资和技术方面优先照顾;为计生户优先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方法,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优质配套服务。
四、要优先为计划生育户提供新型农具和农机技术培训、服务,帮助计生"三户"及计生困难户参加培训,并免收培训费;安排扶贫开发资金时优先考虑计生"三户"及计生困难户。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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