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120-3000-2023-00059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12-13
- 发文字号: 莆城农综〔2023〕165号
- 标 题: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厢区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12-1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做好农膜回收利用,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城厢区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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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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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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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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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农膜污染治理,助力农业绿色发展,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福建省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闽农科教〔2023〕15号)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53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引导合理规范使用农膜,有序推进减量替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用地膜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任务目标
聚焦我区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域及重点季节,推广应用加厚地膜,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面积550亩,力争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3%;加大对农膜规范使用及回收的宣传,引导农民自觉积极使用加厚地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使用回收工作机制,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重点工作
(一)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根据实际生产选择适宜作物,如玉米、蔬菜、瓜类等,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推广应用的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即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二)全面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强化农用地膜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用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方式,提高农用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进一步加强可降解地膜产品对比验证,推荐一批区域性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技术名录。
(三)探索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培育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积极将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政策支持及补助流程
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辖区覆膜面积、作物种类、回收成本等,对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并主动回收的,给予30元/亩的财政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
全区使用高强度加厚农膜,并回收的农户或种植主体。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由高强度加厚农膜使用者填报《2023年城厢区加厚地膜补助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并提供农膜购销正式发票(应注明农膜厚度、重量)。
2.村级核实。村级负责使用情况现场核查并拍摄覆膜照片,核查无误的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街。
3.镇街核查。镇街负责汇总所辖各村居上报申报信息,并在农膜使用结束期,下一茬耕作时,现场核查田间是否完成回收处理,待调查审核后汇总填报《2023年城厢区加厚地膜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在镇街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4.区级抽验。区农业农村局在各季接茬期,随机核查申报主体农膜的回收情况。
(三)资金拨付。根据最终核验后的覆膜面积测算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各农户“一卡通”或种植主体对公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情况,确保提高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率。
(二)抓好技术指导。各农业业务职能部门要抓好对各服务主体的技术指导,加大对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的政策宣传,引导各主体自觉实施农膜回收;要充分借鉴试点区的典型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探索研究、优化集成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配套农艺措施。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镇街要坚决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农用地膜使用回收全过程监管。结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适时定期开展市场农膜产品供给质量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移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督促各农业生产主体落实回收废旧地膜的法律责任。切实开展田间地头农膜使用巡查,督促各使用主体使用符合标准的农膜,并自觉落实回收制度,对未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的,移交农业执法部门按规定处罚。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要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要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化宣传培训。要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业务能力提升等项目,通过举办产品展示、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形式,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和回收农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城厢区加厚地膜补助申报表
2.2023年城厢区加厚地膜补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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