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11-2500-2020-00003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0-01-27
  • 发文字号: 莆城司〔2020〕7号
  • 标    题: 城厢区司法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2-29
  • 有 效 性: 有效
城厢区司法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城司〔2020〕7号
时间:2020-02-29 12:32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及司法部、司法厅的决策部署,根据城厢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闽司〔2020〕5号)、《莆田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莆司〔2020〕9号)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成立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陈志平 区司法局局长 

组长:施荔红 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长春 区司法局副局长

柯子鹏 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达文琰 办公室负责人

        张云山 人教股负责人

        林立琴 法制股负责人

江军林 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许帅娟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林白帆 社区矫正办负责人 

林如惠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股负责人

余苏敏 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

   二、工作职责

)全面掌握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服务对象情况,发现有密切接触者或者患病、疑似患病的,坚决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社区矫正暂停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可能传播、扩散疫情的活动;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做好疑似症状人员的隔离和确诊人员的转诊工作。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股落实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督促各司法所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要及时掌握律师等重点人员情况,做好疫情期间教育引导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引导,保证宣传教育全方位覆盖,营造浓厚疫情防控氛围。

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调度工作等后勤保障工作

基层司法所、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等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坚决杜绝缓报、瞒报和虛报,确保人员不脱岗、工作不脱节,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对工作不到位、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城厢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