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城厢区司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6 10:24

城厢区司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司法局联系,办公地址:城厢区政府机关大院116室;电话:2670148;传真:2681791;邮政编码:3511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照《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编制《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门户“莆田城厢”上查阅本《指南》。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和上报工作。同时利用每周二下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各类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利用政府网站、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财务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不够及时更新。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将在以下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认真做好来信回复工作,努力提高回复率和及时率,增加群众满意度。

七、附件

 

 

 

城厢区司法局

                                                             00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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