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城厢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15:16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莆田市城厢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司法局联系,办公地址:城厢区荔华东大道荔景小区永昌楼2楼;电话:2670148;传真:2681791;邮政编码: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城厢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1条,全年累计268条,全文电子化100%。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条,历年累计26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规划计划、工作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机构职能等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上传、归档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和签批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上传,确保信息及时更新,顺利完成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每月、季度统计和年度报告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期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利用公共区域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传统手段予以公开,所有公开上网文件都按照规定送区档案局备案。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城厢法治”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城厢法治”公众号粉丝超过2万人,累计发布信息240余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置、新闻发言等工作制度,同时拓展公众互动渠道,通过局办公室电话及12345政务服务等平台进行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的来访、来电,准确、及时地作出回应。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社会关切热点或舆情。

(六)监督保障

强化内外监督,内部建立责任机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文件的及时有效公开。外部推进法律服务便民机制,公开办公室电话,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广泛听取民意。同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外部监督机制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还是存在一定不足:机关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同时进一步落实审核责任,把好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等内容,为公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9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城厢区司法局

                                          2020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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