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城厢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6:3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区有关年报编制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莆田城厢”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fxxgk/bm/cxqsfj/zfxxgknb/)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司法局联系,办公地址:城厢区荔华东大道荔景小区永昌楼2楼;电话:2670148;传真:2681791;邮政编码: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厢区司法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做好信息发布,2021年通过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规划计划、工作情况、机构职能等各类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305条,全文电子化100%。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依法依规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对网站、微信等平台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和签批制度,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做到不涉密不泄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上传、归档,完成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每月、季度统计和年度报告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方面

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内容,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格式规范。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充分发挥报纸、城厢法治微信公众号平台等传统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服务事项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有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公开流程,督促经办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面

1.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依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成立领导小组,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决策、执行、管理等过程公开,2021年出台《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等通知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3.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信息公开。坚持开门整顿,让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印发《城厢区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整治清单》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公开《城厢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推动教育整顿全流程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信息更新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范围不全面、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还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等加强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规划等方面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城厢区司法局

                                                                                 2022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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