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19-1200-2025-00004
  • 发文机关: 城厢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5-05-15
  • 发文字号: 莆城水利〔2025〕36号
  • 标    题: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5-23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莆城水利〔2025〕36号
时间:2025-05-23 10:4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股室,区城投、国投、经发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5〕91号)和《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现就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要建立健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体系,明确“三个责任人”机制,做好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首要责任,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订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将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参建单位,督促落实安全度汛各项工作措施。在建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依据度汛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承担安全度汛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督与自查整改

要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监督指导,要高度重视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度汛风险较大的建设内容,适时开展调度,确保上级管理机构的督促提醒落实到位,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全面恢复堤防防洪功能和河道行洪能力。对主汛期前不能恢复至堤顶高程的工程,要按照度汛方案建成围堰或临时堤防、具备与堤防防洪标准相同的防御能力后方可破堤施工。对主汛期前不能拆除拦河围堰的工程,要加强对围堰的监测,确保导流建筑物畅通有效。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度汛重点问题清单开展经常性自查,特别是对水库大坝、穿(破)堤、施工围堰、导流工程、深基坑、水下工程等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进入汛期后,保证每月至少开展1次自查,进入主汛期后,要加密自查频次。

三、细化各项度汛措施

要高度重视度汛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做好动态管理。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要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将度汛责任压实到岗、到人,要备足备齐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要落实汛期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现场应急指挥能力。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应急教育和避险自救培训,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要及时检视预案可行性,按规定调整完善。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5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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