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19-0100-2021-00023
  • 发文机关: 城厢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1-09-12
  • 发文字号: 莆城水利〔2021〕66号
  • 标    题: 关于印发《城厢区水利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9-1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城厢区水利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莆城水利〔2021〕66号
时间:2021-09-19 16:32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城厢区水利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

                                                                    2021年912

 

 

 

 

 

城厢区水利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区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日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结合城厢区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厢区水利局所属办公区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遵循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体系、加强宣,立即报告、快速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许庆明   

    常务副组长:林密腾  

副组长:谢玉仙  吴清松  黄超群  陈  婷

成  员:黄梅容  胡志伟  蒋玉钟  邹金锁  王俊东   

       邓巧静  郑志勇  张宏龙  黄东雄  林宇新

       王新丽  阮媛媛  翁乃蔚  高  坡  蔡夏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机关办公室,根据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的传达部署、对外信息统一反馈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  

城厢区水利局疫情防控值班电话:2686701

、预防措施

1.疫情期间节假日离开莆田市辖区外出需向领导小组进行报备,取消一切非必要公出,确需公出从严审批并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

2.机关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时做好就医排查,做好隔离措施。

3.发放防疫物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加强办公区域内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检査,确保饮、用水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5.做好临时来访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参照预案进行处置。

6.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到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能联系

、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一旦发生疫情,即刻启动本预案。首先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报告,随即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形式报告,确保在半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及市疾病控制中心;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政府。

2.处置程序。按照“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疫情处置程序。一是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当突发性传染病发生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二是建立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隔离病源,并对有关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三是建立健全局干部职工健康档案。

六、相关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科学防控能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水利各项工作。

2.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3.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相关信息的报送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要敢于善于发声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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