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城厢区洗车行业私自凿井、违规取用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5年5月19日
城厢区洗车行业私自凿井、违规取用水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取用水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5〕87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的通知》(闽水函〔2025〕317号)《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洗车行业私自凿井、违规取用水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水利函〔2025〕89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区范围内从事洗车服务的经营主体,重点围绕洗车连锁店(含洗车行、汽修店、汽车美容中心等)、提供洗车服务的加油站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洗车行业取用水行为进行整治。
二、整治内容
综合整治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重点对从事洗车服务过程中经营主体存在的以下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主要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取水途的,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期限为2025年5月至9月。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镇(街)全面摸清辖区内洗车场底数。形成洗车场取用水摸排及问题线索清单表(详见附件1)。对问题线索中除洗车场以外的其他经营主体存在私自凿井、违规取用水(含地表水和地下水)等违法行为一并纳入综合整治。
(二)依法依规查处。各镇(街)应对问题线索清单进行现场核实,建立违法取用地下水问题台账(详见附件2)。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施销号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报区水利局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各镇(街)健全违规取水问题线索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做好核查整改。可结合普法宣传等工作,向从事洗车服务的经营主体发放取水普法宣传单,普法内容包括相关法律对取用水管理、水资源税缴纳的要求,以及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取水、无计量取水、未缴纳水资源税等行为的处罚措施等。二是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公布本地区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对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组织实施。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细化完善整治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落实整改。各镇(街)要结合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经营主体遵纪守法和节水意识,公开曝光典型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6月底前完成全面摸排,7月底前区水利局对各镇(街道)的排查情况进行抽查,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区水利局将成立督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工作进度及整治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镇(街)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沟通协调、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要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工作,坚决反对简单化,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关了之”。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帮助经营主体协调解决用水问题,确保经营主体正常运转,保证群众洗车服务需求。
(三)做好信息报送。请各镇(街)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联络人1名及联系方式,2025年6月底前将取用水摸排清单和问题线索清单电子档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区水利局汇总。自7月起,每月25日上报整治进展情况表电子档和纸质版(加盖公章)。10月8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联系人:林锋,电话:13950783596,电子邮箱:cxhsb2017@163.com。
附件:1.镇(街道)洗车场取用水摸排及问题线索清单表
2.镇(街道)洗车行业违法取用地下水问题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