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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太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上报的《常太镇山坑村草埔溪、坑尾溪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城厢区常太镇山坑村。
二、工程建设规模
同意建设绿化池约142米,水泥仿木栏杆约20米,铺设透水砖约322平方米,凉亭2座,太阳能路灯5盏,清理杂草约976平方米,道路硬化约129平方米,挡土墙约22米,涵洞2处,树池2个,拦砂坝2座,河道及池塘清淤约8690立方米等。
三、建设工期
同意方案中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总工期3个月。
四、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197.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5.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28万元。
五、有关要求
1.下一步尽快细化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并按要求做好图纸审查;
2.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核对、足量征用供地和相关协调等工作;
3.加强水库移民代表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组织移民代表全过程参与项目现场实施、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5.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投资计
划和建设任务。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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