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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进行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261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88096;传真:0594-2688096)。
一、 总体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2019年刚成立的单位,按照《条例》、《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服务退役军人、公开跟退役军人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机构人事、重大项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其他信息等五个类别分类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调整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机构设立,及时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
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部政务公开栏、报社、电视台等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
用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建立责任机制,由办公室统筹,业务部门配合,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与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办公设备等不够齐全;二是涉及退役军人公开内容未规范,公开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积极建设信息公开载体。重点建设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使政策公开的更及时,传播的更广泛。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新媒体、报纸、电话等信息公开渠道的投入力度。三是转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转变公开理念。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学习对政策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莆田市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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