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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核拨第十四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暨第二届莆田音乐舞蹈节专项经费的请示
城厢区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0〕5号)和《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文联 莆田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莆田音乐舞蹈节的通知》(莆文旅〔2020〕141号)的文件精神,我区按文件要求组织节目,参加声乐、舞蹈、器乐等项目的选拔和比赛。现已拟选定5个节目,因该项目是今年5月中旬刚接收到的文件通知,故项目未纳入2020年的专项预算,为了尽快按省、市文件要求推进工作,特此申请项目专项经费人民币柒万伍仟伍佰贰拾(¥75520)元整。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
1、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报送参加第二届莆田音乐舞蹈节作品预算
2、《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0〕5号)(复印件)
3、《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文联 莆田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莆田音乐舞蹈节的通知》(莆文旅〔2020〕141号)(复印件)
莆田市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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