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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人民政府:
根据《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工作的通知》(莆文旅[2020]26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文物点进行现场勘察、评估、论证,推选“后山法林寺、马院白马院宫”二处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文物点,申报为莆田市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
妥否,请批复。
附件:城厢区申报莆田市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23日
城厢区申报莆田市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类别
年代
座落地点
简 介
保护范围
1
后山法林寺
古建筑
清代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后山村桥头自然村
后山法林寺位于华亭镇后山村桥头自然村,始建于清道光年间,历代屡有维修,坐北朝南偏东,通面阔19.07米,通进深19.7米,建筑占地面积375.68平方米,为一进廊院式建筑,由门楼、前殿、天井、正殿及左右两侧厢房组成。正殿面阔三间,明间山墙搁檩,悬山顶,土木结构,寺内奉祀佛祖,保存原有的构造,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保护范围:东至自山墙外延3米,西至自山墙外延1米,南至埕外沿外延2米,北至自山墙外延3米。
建设控制地带:至自保护范围各向外延伸5米。
2
马院白马院宫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马院村院里自然村
马院村白马院宫位于马院村院里自然村宫后山东南麓,始建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光绪年间重建,近代重修。坐北朝南偏东,通面阔8米,通进深23.58米,占地面积150.3米,为一进廊院式建筑,由埕、前殿、天井、两庑和正殿组成。前殿面阔三间,进深三柱,正殿面阔三间,进深四柱,明间抬梁减金柱,悬山顶,土木结构。殿内山门后檐柱、各金柱在近代重修时,均更换为圆形花岗岩石柱。基本保留清末建筑风格,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东至自山墙外延5米,西至自山墙外延5米,南至埕外沿外延3米,北至自山墙外延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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