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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人民政府:
按照《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莆文旅〔2020〕5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文物点进行现场勘察、评估、论证,推选“后山法林寺”和“彭韶墓”两处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点,特提请城厢区人民政府,审批该二处文物点为城厢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妥否,请批复。
附:城厢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2日
抄送:市文广局,区委宣传部,政府办,财政局,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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