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7〕67号)有关规定,城厢区文体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莆田城厢”门户网站(www.cheng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本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城厢区学园路中段1901号;联系人:何石军;邮编:351100;电话:0594-2687033;传真:0594-2687033;电子邮箱:cxqwtj@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区政府的要求,不断规范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完善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文体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报送区档案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按照“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并履行签批手续。进一步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注重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保密审查等一整套规范化的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发布的方式、流程、更新频率、责任人,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必须完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登记手续,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坚决不予公开。二是注重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每季度对全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对工作落后的部门制发信息工作反馈卡及时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每年年初和年末,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栏目定期公布本年度预决算表、相对应的决算说明以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并在局政务信息专栏上公布了部门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提高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程序,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和及时准确。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新情况,拓宽主动公开内容,并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规范完善;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并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督查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
(三)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落实制度机制。一是及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根据今年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我局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自觉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二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017年初,我局梳理制定了《城厢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初步完成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四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办理机制,认真受理、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总结和归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工作经费。局机关指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建立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股室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所有报送的信息均经过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并依托局办公室,由专人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二是对本局领导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重大项目、公告公示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重要信息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累计17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累计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累计14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累计14条;为民办实事类2条,累计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
主要公开了本局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主要公开了《2017年城厢区文体部门预算》《关于开展全区全民健身路径维修普查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3.行政许可类信息
主要公开《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印发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
4.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主要公开村(社区)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和全民健身点建设项目两个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信息。
5.文化工作动态类信息
主要公开了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各项重要工作动态、进展情况等信息。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主要公开了《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依托网站公开。将文体广电出版信息依托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2.通过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把文体广电出版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3.通过查阅场所公开。同时在文体局办公室等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现场接待信息查询和咨询;同时,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专门的业务服务手册,方便服务群众。
(四)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注重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避免“误读”,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局就文体工作动态、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建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就政策出台、重要活动等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未收到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提升网上服务功能、完善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二)拓宽公开渠道。探索政务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推进文体局办公室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在办公设施、工作人员、运行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查阅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