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通知,省、市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内容所列的数据涵盖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城厢区学园路中段1901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87033;传真:0594-2687033;电子邮箱:cxqwt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提搞文旅工作透明度,提升为为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1条,历年累计18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包括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等。
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规范行使职权,完善文化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定期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按照“谁抽查、谁公开”原则,每次抽查结果及时通过网站和线下公开栏对外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公共文化保障政策、文化资金投入与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信息,围绕文化设施名录、文化活动信息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5、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专项工作资金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市政府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统一公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未收到书面或以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因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印发《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度。制定《关于印发<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保密、传递、利用、引导、存储日常,工作责任约束更加刚性、公开内容更加优化,公开程序更加完善。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提供了保证。从制度和长效落实上,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
1.网站优质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做好网站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对拟公开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审核,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对本单位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2.发挥新媒体作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微信公众号等的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3.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今年我局结构改革,结合原文体局和原旅游局职责,及时梳理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启动审批专用章,提高现场办结率,已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项达100%,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缩短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除有特殊环节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的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40%以内。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审批服务流程统一整合控制在“3+1”以内,即,受理-审核(或审查)-审批(或决定)3个环节,现场查勘或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听证公示等1个特殊环节。大力推行预约办理、自助办理、网上办理、委托代办、网上办理,快递送达等服务方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五)监督保障
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通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我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抓,2名专职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脱节,及时补位,确保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推进内容规范化。建立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公开内容、形式、格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类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类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类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类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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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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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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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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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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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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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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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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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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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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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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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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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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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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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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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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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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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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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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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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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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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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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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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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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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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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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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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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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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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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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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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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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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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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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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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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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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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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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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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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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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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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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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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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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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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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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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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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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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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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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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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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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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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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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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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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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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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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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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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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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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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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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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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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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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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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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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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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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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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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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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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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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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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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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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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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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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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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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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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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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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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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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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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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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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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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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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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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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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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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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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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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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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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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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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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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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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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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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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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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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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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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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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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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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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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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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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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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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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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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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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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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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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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可再提升,政务公开全局各科室的配合应再磨合,信息公开内容覆盖不够全面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大公开力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开运行的同时,还应开展更多形式、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把深化政务公开、拓展事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探索政务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