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4 15:3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城厢区学园路中段1901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87033;传真:0594-2687033;电子邮箱:cxqwtj@126.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提搞文旅工作透明度,提升为为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5条,历年累计19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包括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等。

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规范行使职权,完善文化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定期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按照谁抽查、谁公开原则,每次抽查结果及时通过网站和线下公开栏对外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修订实施《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严格遵守履行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程序,对外公布的信息,有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确保无误后进行公开,保障网上发布信息安全、准确、真实。

(四)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指派具有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时做好网站更新、检查,及时处理有关网站的纠错意见,定时更新网站各个专栏,对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将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成立区文旅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编制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转发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省文旅厅关于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文件通知,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按照《标准目录》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6个方面的事项实行公开。

(七)监督保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的知识做了明确的讲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出发,通过建立审议制度、评议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6

2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116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4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如政策解读有待拓展。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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