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23-0001-2021-00001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0
  • 发文字号: 莆城卫健〔2021〕4号
  • 标    题: 关于同意莆田市第一医院为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1-01-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莆田市第一医院为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的批复
莆城卫健〔2021〕4号
时间:2021-01-11 10:27

莆田市第一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你院的申请,我局于2021年1月10日组织区疾控中心等单位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你院临时接种点布局、设备设施、人员资质、规章制度等符合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开设要求,经研究,同意你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服务,请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省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特此批复。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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