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123-0001-2021-00012
- 发文机关: 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1-06-10
- 发文字号: 莆城卫健〔2021〕59号
- 标 题: 关于莆田市城厢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91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1-06-11
- 有 效 性: 有效
邱庆照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常太镇乡村医疗卫生建设的建议(第20209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人才培养。为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从2012年起由莆田市卫健委采取“订单定向”方式,每年委托莆田卫生学校培养全日制农村医学专业中专生,毕业后需参加全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可在生源地村卫生所注册执业。2012年至2020年我局共委托培养23名常太籍学生,目前已毕业13人,其中6人回乡就职于常太镇卫生院,待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安排进入村卫生所工作。
(二)强化在岗乡村医生培训。为了切实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水平,每年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委托莆田卫生学校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采用理论授课、技能培训和临床跟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理论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理论知识及技能操作水平。
(三)卫生院派驻医生。近年来,因原乡村医生出现老龄化,年轻人不愿意当乡村医生,造成乡村医生后继乏人。对于乡村医生缺乏的村卫生所由常太镇卫生院定期派驻医生到村卫生所开展诊疗服务。
二、加强乡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
根据《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城委办发〔2017〕9号)精神,我局认真研究、积极谋划,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乡村医生由卫生院聘用,全镇内调配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升村卫生所村医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对村医不足的村卫生所由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或者从社会上聘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常太镇按照常住人员规模、地理位置等特点共建设一体化村卫生所15家,同步开通医保定点服务,将村卫生所的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医保部门在村卫生所开通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三、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纳入一体化村卫生所管理的乡村医生统一由镇卫生院聘用,实现“镇聘村用”。乡村医生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按照“基础预付、考核结算”的方式,基本工资由镇卫生院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镇卫生院根据考核等级按季度给予发放。同时,为进一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确保乡村医生在退休后生活有保障,2014年底,在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下,我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将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我局继续加强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的目标。
衷心感谢您们对常太镇乡村医疗卫生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林的华
联系人:方建聪
联系电话:6721020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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