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14:4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年报编制文件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www.chengxi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269号(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邮编:351100;电话:2685618;传真:268676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条例》《办法》等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平稳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推进重点领域、重要内容公开,加大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医疗卫生、疾病防治等内容,多途径公开卫生健康工作各类服务、便民信息。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及时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局各股室(单位)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确保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公布。三是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主要负责人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2020年在区政府网站开展了秋冬季疫情防控在线访谈。认真办理政府网站“在线咨询”“12345”政府热线群众诉求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条,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它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的保管使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平台,在对应栏目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完整地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送交区档案局,由档案局统一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充分运用《湄洲日报》、莆田电视台、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送广大民众关心的卫生健康工作医疗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图文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等各环节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水平。2020年未发生因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被举报、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方面。卫生健康领域为26个试点领域之一,我局安排专人牵头负责,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照城厢区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等内容,研究编制了《城厢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向社会公开。认真对照《目录(试行)》各级事项,根据公开内容、渠道和载体及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求,在对应栏目及时准确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0

14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0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

+290

44

行政强制

7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扔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有不足,如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研究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要求,加强对《条例》《办法》等文件的学习解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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