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0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编制城厢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269号(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邮编:351100;电话:2685618;传真:268676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内容,持续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条。同时,积极运用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卫生健康实际,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关切。一是推进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系统各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医疗效率、医疗管理、医疗安全等相关信息;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及时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实现100%公示。我局窗口2021年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382件,其中全程网办128件,通过开卷式审批系统收件1382件;三是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在城厢区门户网站设置“疫情及防控信息”栏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2021年全年已发布260余份疫情信息,其中包括:城厢区每日新冠疫苗接种提醒、市、区指挥部疫情防控信息相关通告、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城厢区政府网站、各单位微信公众号、莆田电视台、《湄洲日报》等平台,宣传推送广大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信息、卫生医疗领域信息、健康科普知识、爱国卫生及健康中国行等图文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文件每月移交区档案局,由档案局统一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工作。督促各股室主动落实公开工作,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开展自纠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成效。2021年未发生因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被举报、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扔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如公开的信息范围不够全面、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不强;各股室配合协调不够到位,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业务,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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