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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
2020年元月24日(大年三十)晚,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我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莆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落实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工作的通知》(莆市指〔2020〕1号)要求及区政府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7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营销代理机构)一律不得组织新盘开盘、产品发布、春节促销等人群聚集的活动。视疫情发展和防控情况,提倡各房地产企业暂停商品房售楼部(案场)、房产中介门店对外开放营业。
二、各房地产企业要采取措施做好本单位员工自身保护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人员近期往来情况调查了解和疫情重点地区关联排查,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对员工体温异常等情况要及时转送定点医院就诊;切实做好营业场所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将防疫器械和消毒药物配备到位;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对近期有来自武汉人员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对由房地产公司持有、经营和使用的商业、办公、车位类物业、楼宇,各产权单位和物业等相关联的合作机构,要加强现场消毒防疫措施,不留死角。
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立即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节前、节后离返莆情况,特别是来往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动态更新,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卫健部门、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
五、各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务必强化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疏忽大意,不抱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措施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卫健局、区环卫处、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
联系电话:区卫健局:2685618
区住建局房地产业股:6902523
特此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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