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和区等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责任单位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用工企业人员排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各在建项目从业人员排查,包含建设单位人员、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排查,对目前在莆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省(重点武汉)等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并在项目复工后填报莆田市城厢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湖北籍人员用工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二、加强复工前卫生防疫工作。各建设、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部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对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通风、消毒、测体温等措施。若有人员发热、咬嗽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卫健部门,杜绝带病上岗。各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对员工宿舍、食堂、厕所进行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消毒、测体温等措施,所有人员进出应进行体温测量。在疫情解除前,各在建项目在具备复工条件后,需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提前2天书面填报莆田市城厢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复工申请表(见附件2)向我局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加强工地人员流动管控。对于返乡期间途经湖北武汉等地的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可暂缓回莆,由此造成人力紧缺的建设工程,可适当推迟复工日期。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特别是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区住建局工程联系电话0594-6902535,联系地址:万达广场赛博思大厦804室。
附件:1.莆田市城厢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用工人员情况排查表
2.莆田市城厢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复工申请表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