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16-2500-2021-00020
  • 发文机关: 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05-21
  • 发文字号: 莆城建〔2021〕120号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6-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莆城建〔2021〕120号
时间:2021-06-16 17:00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5月17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5月20日全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辽宁、安徽接连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教训,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保洁消杀,强化爱国卫生运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楼栋大堂、电梯轿厢、老人儿童活动中心等人员聚集、流动场所落实每日的保洁频次,定期开展消毒,建立消杀台账,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创城等工作要求,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死角、污水积水、顽固垃圾等蚊虫滋生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杜绝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卫生盲区,同时物业管理区域内坚决杜绝家禽宰杀。

二、做好物资储备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保洁员、保安员等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承担防控工作的工作需要,以既往疫情高峰期的需求量为基础,储备30日的防疫物资,储备品种包括医用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民用防护服、测温枪为主,同时储备适量护目镜、防护帽、鞋套、手套、应急药品等。

三、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强化联防联控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属地镇(街)、村(居),加强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排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属地镇(街)、村(居),强化村(居)精准防控,广泛宣传打击“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签订《抵制“三非”外国人承诺书》,落实好外来人员“扫码登记”工作。加强对出租房排查工作,向房屋出租人做好宣传工作,所有出的租房屋,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向属地公安部门,镇(街)、村(居),网格站进行备案。

    四、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应急培训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做好从业人员排查等工作,指导从业人员做好日常安全防护措施及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八闽健康码”申领情况及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同时有设置食堂、集体宿舍的要加强食堂、宿舍管理。(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毫不松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服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在发现感染源或疑似人员时应全力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卫健等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并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五、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1)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镇(街)、村(居)应急预案,配合涉疫镇(街)、村(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管理,严格执行人员、车辆登记排查,必要时实行楼栋、小区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临时关闭儿童区域、户外活动场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每日对公共区域和设施进行2次消毒,配合属地镇(街)、村(居)及卫健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时公布小区相关信息。(2)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四早措施,必要时采取错峰上班、居家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减少人员聚集。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运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宣传媒介,引导小区业主(住户)提高疫情防控的思想重视和健康素养,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公筷制、一米线、分餐制、开窗通风、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小区业主(住户)根据需求自行采购口罩等物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性、有效性、必要性等宣传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

为确保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自即日起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形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整改到位,对于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力的,我局将予以通报,并在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记录,予以扣分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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