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有关单位:
当前境外疫情继续快速蔓延,国内局部地区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为贯彻落实5月17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疫苗接种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莆疫防指综〔2021〕24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认真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做好我区住建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要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媒体作用,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1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倡导居民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提倡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等。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策略措施培训,引导公众养成自觉的防疫行为。宣传教育内容可参考附件《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三、强化防范管理
(一)加强务工人员管理。在建工程项目参建方、预拌混凝土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及城镇燃气等相关生产企业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有高、中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返(入)莆员工,要求其立即与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严格实行健康监测措施。出现干咳、发热、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者,要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加强重点机构、重点场所管理。引导人员扫码并出示“八闽健康码”,落实“绿色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密闭空间和室内场所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尽量避免大规模的聚集活动,对需组织聚集活动的,应将其整个活动方案报我局批准后方可举行。
四、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批准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关键岗位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等重点人群以及其他有接种意愿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为其提供健康保护。
五、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督查
加强对在建工程、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疫情防控的督查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