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厢区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招商引资推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城厢区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招商引资推进
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强化“项目强、产业强、莆田强”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凝心聚力 奋勇争先 打造‘和美莆田 共同富裕’首善之区”七大行动工作部署,旗帜鲜明抓产业抓招商抓项目,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发展主战场和经济增长主载体作用,着力打造“五优”开发区(体制机制优、产业发展优、要素配置优、园区形象优、改革成效优),为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7年实现“四提升”“三培育”“两突破”。“四提升”:2025年华林经济开发区规上工业产值提升至400亿元以上,产业集聚度提升至75%以上,地均税收提升至14万元/亩以上,华林经济开发区考核评价排名实现争先进位。2027年华林经济开发区规上工业产值提升至700亿元以上,产业集聚度提升至80%以上,地均税收提升至16万元/亩以上,华林经济开发区考核评价排名实现进位,力争提升至全省前15位。“三培育”:2025年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新培育营收超10亿元企业2家;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加快推进“智改数转”,新培育省级标杆或典型案例2个以上。2027年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培育营收超10亿元企业累计达到10家;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达到38家以上;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培育省级标杆或典型案例累计达到21个以上。“两突破”:2025年华林经济开发区开展国家级“绿色园区”“无废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等创建工作,力争绿色园区实现初步突破,2027年力争华林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实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抓园区改革,比整合优化,看发展活力
1.在区位规划上
(1)强化开发区规划引领。华林经济开发区于2025年10月前编制整合提升实施规划,实行多规合一。围绕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食品制造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3个主导产业,明确战略目标、产业定位、空间布局等内容,实现错位发展。(责任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2)推进开发区统一管理。按照“一区多园”的要求,以节约集约用地、集中连片建设为导向,统筹考虑现阶段开发建设状况,按照省级批复情况将太湖工业园、东海鞋服科技产业园、专精特新产业园、中电科创城核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东朱工业园等6个片区(工业集中地)纳入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明确四至范围及各功能区布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下属单位、岗位职责等设置及人员划转同步到位,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招商、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工信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在机构设置上
(3)健全开发区领导体制。华林经济开发区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兼任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由区政府领导1名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建立“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乡镇协同”机制,由开发区统筹协调所辖区域内的经济事务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全面推行“一剥离一加强”改革。采取“上交下划”方式,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应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区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开发区赋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开发区经济管理服务职能,开发区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承接或部门派驻、专员代办等方式承接;允许开发区依法依规自行制定招商激励、企业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关键岗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探索“双轨制”管理。健全绩效薪酬制度,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实行薪酬总量控制,薪酬总额与开发区综合考评结果挂钩。建立开发区高层次人才编制池,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充实开发区领导班子;支持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带编入企,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在运营模式上
(6)做强开发区产投公司。紧扣开发区发展定位,整合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划转优质资产,做大做强产投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实“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依法依规建立开发区管委会赋予开发区公司事权清单,加强开发区公司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资本运作、企业服务等职责,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责任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
(7)提升产业园区运营水平。以亩均税收达标考核、“揭榜挂帅”等方式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的产业园区运营企业、专业管理团队(职业经理人),对标全国百强开发区,采取独立运营、国企合作、社会资本参与等开发模式,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示范标杆产业园。(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办)、招商服务中心,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打造标准化产业社区。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以标准化体系推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产业社区建设,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统筹支持。按照保障急需、适度超前原则,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公共研发平台、孵化中心等科创载体和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按照职住平衡、集约共享原则,鼓励由开发区统筹布局、集中建设生活“共享区”。(责任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住建局,区属国有企业)
(二)抓项目保障,比要素支撑,看建设成效
1.在资金保障方面
(9)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对接5000万元的市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华林经济开发区要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建设、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进度;对开发区综合效益提升显著、招商成效突出等的,奖励资金可用于规划编制、招商激励、企业奖补、绩效奖励等方面;(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优化开发区财政机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开发区占多数比例”的原则,举全区之力支持开发区发展。建立开发区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于2025年12月前全面落实到位。支持华林经济开发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再贷款、省级技改贴息贷款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华林经济开发区配套国有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市场化融资等,保障开发区闲置土地收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在用地保障方面
(11)优化开发区用地供给。实行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将开发区近期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华林经济开发区留出300亩以上“白地”。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2025年开发区新供工业用地的30%以标准地出让。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新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等全面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监管”。健全司法拍卖宗地“府院联动”机制,由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土地使用权情况及意见,由开发区明确土地产业规划和政策限制性条件,拍卖成交后统一纳入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人民法院,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盘活开发区低效空间。按照工业用地分割管理办法,支持企业盘活土地资源,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依托“全市一张图”,推动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等未开发土地上图入库、滚动管理。科学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2025年盘活不少于20%存量低效用地和6.5万㎡闲置厂房。(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数字办,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在项目建设方面
(13)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20亿元的莆田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实际投放贷款年化0.5%的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华林经济开发区争取参加“改革创新成效突出的开发区”全市现场会,晾晒任务推进成果。设立华林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与相关证照审批、医社保等高频公共事项服务,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协同调度中心工作机制。对开发区内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推动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共享复用。落实“五证同发”“联合验收”等模式,实现“五即改革”。(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强化招商要素保障。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等集体研究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标底)不得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关怀力度,企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精神,可在我区范围内择校就读。积极开辟企业高层次人才预约就诊、健康体检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抓招商引资,比落地转化,看质量效益
(16)明确招商任务目标。依托“十园千亿”产业载体,参照市级做法,细化量化年度招商任务,年中及年底进行招商成效晾晒,全年招商对接项目不少于13个,总投资不少于140亿元,3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工信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聚力招大引强联新。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项目,引进省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部经济项目、“莆商回归”产业项目,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予以“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各产业链专班,招商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工商联、侨联)
(18)支持开展资本招商。推动金融资本与产业对接,鼓励采用政府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开发区项目落地,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积极利用兴莆产业基金优势,重点支持产业链延链补链。推广股权投资招商模式,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参与产业项目的合资合作,支持优质招商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办),区属国有企业,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强化招商服务力度,建立不少于20人的专业招商队伍(其中专职招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在深圳、昆山等地筹建驻外招商机构,各配备不少于2人的招商队伍,人员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选派组成;对接引进不少于1家招商引资专业机构。(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推进机制
(20)统筹考核督导激励。围绕一季度有行动、二季度有场面、三季度有成效、四季度有亮点的总体推进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工信局、区直有关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召集人,有关区直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街、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负责日常协调事务。工作专班采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推进形式,定期研究解决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问题。运用好全市“一张图”,常态化跟踪调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任务督导。建立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镇街园区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推动项目建设。将各项任务按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为具体子任务,形成详细的任务清单。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任务推进情况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对报送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对进度滞后的任务进行督促整改,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激励机制。每季度对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总结评估,对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进行约谈。对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建立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深入分析开发区在政策执行、任务推进、项目建设、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成效与问题。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2025年城厢区开发区改革创新及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名词注释:
1.“五证同发”: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发。
2.“联合验收”:指建设项目完工后,将由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独立实施各类专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以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验收工作效率。联合验收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即依托于统一网络工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受理、网上信息流转、网上资料核验、网上同步办理、网上限时办结、网上效能督查的“六网合一”功能。
3.“五即改革”: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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