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城厢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莆田市城厢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59个地区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任务在我区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全区老年人养、护、助的多样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莆田市城厢区人文优势、生态优势、医疗优势,以“1+6+X”邻里中心建设为抓手,通过政策扶持、社会运营、市场运作,深入探索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实现具有城厢特色的养心、养生、养老胜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行业监管、服务保障,为特殊老年人提供兜底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发社会活力,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坚持需求导向,多元供给。坚持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问题和短板为重点,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供给方式,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和社区集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优质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引进省内外养老服务品牌机构,扶持培育本土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农村邻里互助、结对互助、互帮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大力扶持以配餐送餐、代购代买、护理陪伴为基础的居家上门服务,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市场养老服务。
(三)坚持改革创新,标杆引领。以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为统领,突出开放招商、奋力先行、示范带动、标杆引领,整合养老机构、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扶贫攻坚、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资源,推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居家、基层医疗与社区居家、线上与线下、传统与智能等养老资源整合、服务融合、管理聚合,形成统一开放、监管有力、竞争有序、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高质量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城市养老和农村养老同步推进,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定期探访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政府兜底老年人养老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医养结合更加紧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力争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全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400人次,新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40名以上,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180人以上;监督体系更加完善,配合建立全市统一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市场及时响应,人民群众满意认可。
到2021年底,通过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全区机构养老、医疗康复、居家养老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融合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智慧养老为抓手、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具有莆田城厢特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探索出符合城厢实际,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意义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经验模式,莆田城厢养老服务吸引力、影响力持续提升;初步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普型转变,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加大建设,夯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基础
1.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划用地。贯彻落实自然资规〔2019〕3号文件,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支持存量商业服务等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支持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2.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鼓励各镇(街道)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通过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等方式,为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提供帮助。2020年全区累计为不少于100户困难家庭老年人,按照1000元/户补助标准开展适老化改造。
3.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分布、功能、运营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和分析,为新增、改造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依据。依托闲置资源和“1+6+X”社区“邻里”党群服务中心(以城乡社区为单元,构建1个坚持党建引领主线,配置托儿、养老、基层医疗卫生、生鲜便利店、综合性文体服务、便民服务等6项服务功能,拓展X个其他特色服务功能),采取购买、置换和租赁等方式,在街道建设一院(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在社区建设一中心(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贯彻落实莆政办〔2018〕43号文件,落实“四同步”工作规则,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好移交并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二)市场运作,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1.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企业或社会组织投资兴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参照民办养老机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已建成但无法运营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应按照闽政办〔2017〕67号文件要求,采取社会化运营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企业管理运营,无偿提供场所,享受相应运营补贴。到2021年底,社会化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50%以上。
2.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或品牌养老企业嵌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基本社区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假期替换、喘息服务等专项服务。
3.培育和打造品牌化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和打造1-2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连锁企业或社会组织,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建立养老服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连锁经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大做强。
(三)加快融合,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发展
1.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融合。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医疗机构、开设医务室、与附近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失能、失独、留守、高龄等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为有特殊困难和客观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捷化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建立社区护理站或医养融合示范点,推进医疗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
2.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护能力。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发挥长期护理服务机构职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畴。
3.提升居家和社区医养服务能力。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重点为社区低保户、高龄、残疾、失能、失独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养签约服务,2020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力争老年家庭签约率达100%。推进中医服务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康复保健服务。鼓励医院(卫生院)医师到具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养老服务机构多点执业。
(四)统筹推进,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持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全区新建农村幸福院不少于4所,新建幸福院验收合格率达100%。按“1+6+X”邻里中心建设要求,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村卫生所、文化站、惠农超市、便民服务站等融合发展。
2.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继续推进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逐步打造成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重点为农村分散特困、留守等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2020年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2所。
3.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发展。依托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村“两委”作用、老年人协会作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五)创新模式,满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需求
1.打造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街道建立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镇依托敬老院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和助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2.推动社区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开展“喘息服务”,向老年人提供月托、周托、日托等短期托养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就近就地享受专业化健康养老服务。
3.推进居家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2020年在龙桥街道试点探索建设“长者食堂”,提供餐饮服务,解决老年人就餐需求。
4.探索“爱心时间储蓄”互助养老模式。在村(社区)探索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关爱老人、帮助困难群体的“爱心时间储蓄”互助养老模式。2020年,在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逐渐铺开。
(六)标杆引领,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
1.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贯彻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准入、竞争和监管机制,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财政资金资助项目适时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2.强化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我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落实养老护理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
3.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继续按照闽民福〔2017〕103号、闽民福〔2017〕66号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GB2018-37276)》要求,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打造一批规范化养老服务设施。2020年全区评定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12家,对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每届评定为五、四、三星级的,在享受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年每档增加2万、1万、0.5万予以运营补助,其中五星、四星增加补助所需经费从市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三星增加补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运营补助直接拨付运营主体(包括社会化运营组织)。
4.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标杆。在我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实现区域内养老扶持政策体系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数据及服务功能完备、服务清单明晰、老年人满意度提升。在城厢区龙桥街道、霞林街道、凤凰山街道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街道建设,重点从建立完善线下养老服务体系发力,促进各项为老服务落地发展。在全区选择通过验收的示范区一次性15万元奖补,对通过验收的养老机构每个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通过验收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补,对通过验收的农村幸福院每个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补助第五批试点资金中支出。
(七)拓展运用,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
1.配合市级搭建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对接户籍、医疗健康、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信息资源,为搭建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市统一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信息。到2020年底,配合市级建立老年人提出服务需求、服务商提供专业服务、平台进行服务质量评估的完整需求服务链条,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
2.配合制作养老服务设施“电子地图”。配合市级部门将现有全区4家养老机构、4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5家农村幸福院和1个长者食堂制作成“电子地图”,方便社会各界精准快速定位全区各养老服务设施。
(八)聚焦关切,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
1.全面摸清老年人基本信息。对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掌握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对特困供养、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残疾、农村留守、80周岁以上等特殊群体老年人进行重点筛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全面掌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对现行政策文件中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生活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养老服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为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责任单位等,形成特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3.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力度。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组织,为具有莆田市城厢区户籍的特定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日间照料等居家和社区的信息、实体服务。其中,政府购买信息服务补贴的最高基准经费20元/人/月;实体服务为特定对象每人每月提供1-2个工时养老服务,工时价格按本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4.完善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机制。以镇(街道)、村(社区)为主导,建立并运行特殊老年人探访机制,采取电话、走访、探视和邻里守望等形式,定期走访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2020年底,特殊老年人走访探访实现全覆盖。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参照特困供养人员评估条件,由专业机构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估,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和政府贴提供依据。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
5.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保障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特困供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缓解居家困难老年人生活困境。进一步完善高龄补贴制度,确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6.推进公益慈善和志愿组织助老服务。引导公益慈善资源、志愿义务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扶持社区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组织发展。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中下旬)。制定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联动推进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下旬-12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每半年向区养老联席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民政部和财政部试点工作中期评估验收。区养老联席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迎接考核(2021年1月-2月)。各责任单位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台帐,配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做好迎接民政部、财政部的考核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调整充实莆田市城厢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开展试点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强化开放招商。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为先、项目为基、项目为要”要求,突出开放招商,强化项目带动,积极对接国家和省有关养老支持政策,加大项目前期力度,推出一批规模较大、带动作用较强的高端养老服务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努力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能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做好区财政资金配套,所需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明确中央、省级、市级试点补助资金具体使用项目及执行进度方案,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的政策和重要性,引导居家社区老年人养老观念;积极宣传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试点成果;大力宣传莆田市城厢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好政策、好资源、好项目,大力普及健康生活理念,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气。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养老联席办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和评估,确保试点任务按期完成。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跟踪指导,采取定期检查、专项考核方式,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和成效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改革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
附件:1.莆田市城厢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莆田市城厢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3.莆田市城厢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
清单
4.莆田市城厢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表